聯合報記者陳秋雲/台中報導
政府補助弱勢族群租金補貼,台中市議員發現,有弱勢學生申請補貼,住了快1年查出是違建,政府追討2.5萬元租金補貼;議員批評,公部門審查未把關,民眾租屋如何判斷違建?追討讓弱勢者情何以堪。市府強調,因違建追回補貼僅4件,未來將加強審查,建議承租者申請第二類建物謄本,以免租到違建。
民進黨議員林祈烽說,有名女學生在龍井租屋讀書,符合租屋補貼資格,家長年初提申請過關,但本月初收到市府公文,因承租非法建築物,要求返還2.56萬元租金補貼,否則將強制執行。
議員質疑,市府先審查通過,當事人補貼領了快1年才因違建被追討,租屋族如何判斷承租房屋不合法?都發局官網缺乏相關資訊,尤其台中有17所大專院校,很多學生、上班族在外租屋,更要落實租屋安全。
民進黨議員施志昌說,市府應改進審查、把關問題,設計出方便、快速查核機制,別讓租屋族陷入違建陷阱,也避免先發補助又追回,弱勢族群哪有錢可繳回?
都發局長黃文彬說,市府會透過內部訓練,加強審查把關,民眾租屋前,可向地政局申請第二類建物謄本,不需房東同意,也可線上申請電子謄本,可確認合法建物範圍,以免租到違建。
台中市住宅處表示,今年迄今共受理2.3萬件租金補助申請案,遭追討租金補貼的有122件,主因為家族成員擁有住宅、申報不實、重複申請等,違建部分只佔4件,將強化審查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