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黃芸涵/綜合報導
新北市新、泰塭仔圳市地重劃案在上週二(16)日針對一區內明顯延宕搬遷的違法建物進行勸離拆除,強調市府對於重劃案的魄力與決心;而第二區補償金發價等行政作業亦如火如荼持續進行,當天也同步進行拆除工程作業。
地政局表示,一區自去(109)年9月公告開始,給予區內民眾為期一年的自動搬遷期限,至今(110)年9月28日止。逾期除了不發給自動搬遷獎勵金外,對於指標性違章建築、有公共安全危險之虞或明顯延宕拆遷作業情形之建物,將進入強制拆除前置作業,期間會先進行溝通勸離拆除,若影響工程進行,仍接續啟動強拆。

16日拆除的物件,便是新北大道一處明顯延宕拆遷之違法建物,當天經溝通後,市府人員終於取得搬遷戶同意並將屋內清空,交由市府立即拆除。市府人員表示,市府有決心要推動塭仔圳開發案,請民眾務必配合相關作業,以創造市府與市民雙贏的局面。
另外,二區地上物拆遷補償費發價作業也持續進行,通知發放比例也已逾9成以上,因搬遷期限(110年12月31日)在即,因此16日當天也同步進行二區地上物的拆除工程,希望全區的拆遷作業能夠如期在年底全部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