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榮志、王正寧/綜合報導
台南市議長李全教被控議員當選無效案,一審被判當選無效後,李全教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30日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確定,李全教因此喪失議員及議長身分。議員席次將由民進黨籍競選對手王峻潭遞補,議長依法須補選,台南市長賴清德對判決結果表示「邪不勝正」。
洪秀柱:遺憾但尊重判決由於這是洪秀柱擔任國民黨主席以來,首位遭判決當選無效的民代首長,洪秀柱受訪時指出,「滿遺憾的,尊重司法判決結果」。依照國民黨黨章「廉政專章」規定,黨籍同志涉犯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有關賄選等罪,二審判決有罪即予以撤銷黨籍或開除黨籍處分。
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唐德明表示,全案將依黨章規定,很快就會處理。李全教:政治惡鬥傷法治李全教昨未出庭,他以書面回應說,「這樣的政治環境,宣判結果我心裡早有準備」,「我有宗教信仰,相信報應,犧牲我至少喚醒大家對政治的省思,政治的惡鬥對台灣有害無益,過度政治化的司法對台灣民主法治傷害更大;拿掉我議長的目的已經達成,請放過黃澄清和相關基層民眾,他們是無辜的。」
賴清德則認為「邪不勝正」,李全教在台南擾亂的鬧劇總算畫下句點,期盼府會攜手,重新出發,為台南打拚。台南高分院發言人沈揚仁表示,合議庭認為,李全教玉井區總幹事黃澄清在競選總部擔任重要競選幹部,負責選舉的核心事項,以及執行李全教指示的競選事務,李麗華、康清良則分別擔任李競選活動中望明里的負責人、聯絡人,都是競選團隊重要輔選人員。
合議庭強調,黃澄清自李全教競選總部取得賄款後,即指示李麗華、康清良以發放工作費、涼水費、造勢費等名目,按照行賄名冊向李順發等人賄選,應於事前經李全教授權或同意或不違背李全教的本意;據此,李全教應就上述競選團隊成員的賄選行為負責,符合宣告當選無效要件。
議長補選記名投票 利綠營2014年台南市議員選舉,李全教不僅擊敗對手王峻潭當選議員,同年12月25日,在民進黨席次過半情況下,李「逆轉勝」贏得議長寶座,但一連串的官司也接踵而至,不僅台南地檢署及王峻潭都趕在追訴時效截止前,分別對他提起議員當選無效之訴;南檢更以議長選舉涉及賄選將他起訴,一審於今年4月22日判刑4年、褫奪公權5年,導致議長被停職,現正上訴二審中。
據查,李全教被判議員當選無效確定後,即同時喪失議長身分,依地方制度法規定,議長出缺應由議會議決補選。目前台南市議會共有55席議員,民進黨在王峻潭遞補後,黨團成員將有26席,國民黨及無黨籍合計29席。儘管民進黨席次未過半,但此次改選議長將適用地制法新修訂的「賴清德條款」,採記名投票方式,預料對民進黨較為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