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氣 3378

欠錢讓保單被迫解約 金管會修法:最低生活費擬調整

#理財 #金管會 #保單 #生活費 #保險法 #基本生活費
經濟日報記者廖珮君/台北報導
 
為避免債務人欠錢,保單被迫強制解約,而失去自己、家屬生活的最低保障,金管會擬翻修《保險法》,被強制執行的保單標的,僅限壽險、年金險兩大險種,且解約金需達一定金額以上才能做扣押、被執行標的,修法草案最快3月底前出爐,並列入立法院本會期優先法案。
 
因預告期間,外界湧入許多意見,金管會內部正重新檢視相關條文,將做兩大調整,一、解約金需達「一定金額」才能做被執行標的,這一定金額的多寡將重新檢討,二、擴大介入權的適用範圍。
 
金管會。圖/聯合資料照片
兩大社群詐騙氾濫,金管會特別示警。本報資料照片
 
「一定金額」是多少?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說,會採用單一保單,解約金不超過一個額度,不會用固定金額,會考慮到「最低生活費」並參考「強制執行法」規定,但會較高。
 
目前「強制執行法」第122條規定,債務人和共同親屬最低生活費,是依近一年直轄市政府所公告當地區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2倍計算;金管會可能會略為提高該倍數,且最少不得低於三個月。
 
換言之,未來債務人欠錢導致保單被強制執行時,僅限「人壽保險契約」、「年金險」兩大類保單且解約金達「一定金額」以上,才能被做強制執行標的。而這「一定金額」等於留存給保戶基本生活費。
 
外界擔心,一旦「一定金額」縮水,等於保戶最低保障金額下降,尤其具有壽險解約金「小額終老保單」也是可被執行標的,恐讓金管會推小額終老保單政策打折扣。
 
其次,草案也將擴大「介入權」資格,目前是受益人和被保險人。蔡火炎說,將擴大到可具名指定受益人,或是納入要保人和被保險人的配偶子女和兄弟姊妹。
 
蔡火炎說,擴大介入權資格,是希望只要願意替債務人(要保人)還債,就可維繫這張保單,避免被強制執行。

  • 到Google新聞追蹤好房網News!

  • 脆起來!加入好房網News的Threads

經濟日報 記者廖珮君/台北即時報導

熱銷建案&網友看屋心得



好房網不只有新聞,還能找優質宅

好房網News粉絲團

成為好房網Line好友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頭版 總覽 圖輯 名家 專題 土壤液化 好房網TV 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