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榮志/台南報導
擁有300多年歷史、曾是府城七寺八廟之一的台南市市定古蹟法華寺,由於產權擁有者在修復方向與市府不同調,雙方對簿公堂,導致毀損日趨嚴重卻無法處理。民代要求市府拿出強硬手段介入;市府文化資產管理處認為,硬碰硬無法解決,需要時間化解歧見。
市定古蹟法華寺年久失修,殿宇屋瓦已大面積陷落(洪榮志攝)
產權私有難以管理
市議員邱莉莉表示,法華寺建築極具特色,是介紹台南深度旅遊書籍幾乎都會提到的古剎。過去法華寺即有年久失修問題,但因產權非公有,寺方與市府對修復方向有歧見,即使古蹟可補助9成修復預算,寺方僅需出資1成經費,修復仍遲遲沒有進展。
邱莉莉接獲民眾投訴指法華寺毀損日趨嚴重,延壽橋上的涼亭被拆除後木材丟棄在旁、殿宇的屋瓦陷落、主體最古老的功德堂已無法使用、兩側的寺門因寺內結構危險暫被寺方封住不開放進出,讓人看了相當難過,公部門不能再被動,應拿出強硬手段介入,並說明維護作為與預期修復進度。
邱莉莉指出,法華寺興建於1684年,1985年列為三級古蹟,縣市合併升格後成為直轄市市定古蹟,因產權私有,與市府在古蹟管理維護的立場相去甚遠,2004年市府曾向內政部爭取4800萬元打算整修,但被寺方阻撓作罷;2007年寺方擅自整修古蹟本體,被依文資法起訴,雙方結下樑子,2012年寺方甚至登報批評文化局,並要求廢止古蹟身分。
老住持盼增建建物
邱莉莉認為,文化局應該採取斷然措施,針對有迫切處理的部分與寺方加強溝通。文資處長林喬彬回應說,法華寺九旬高齡的老住持,因對整體修復有自己的想法,除部分破舊空間希望拆掉,還想增建新建物,因涉及古蹟本體,送審並沒有通過,加上合併前曾與原市府有過訴訟,讓他覺得很委屈。
林喬彬表示,儘管文資法有逕為修復等強制作為,但因老住持年歲已大,又堅持己見,如果硬踫硬不見得能夠解決事情,需要時間化解歧見,市府也會努力滿通。寺方人員則表示,因負責人外出結夏安居4個月,無法代為表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