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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為什麼我沒有收到「稅額試算表」?.
A:如果您到現在還沒有收到稅額試算表,幾種比較常見的原因是:
●107年度,納稅義務人有死亡、結婚或離婚的狀況。
●107年度,納稅義務人有出售房屋、土地租賃給其他人的情況。
●107年度,納稅義務人的捐贈、保險費、醫藥及生育費、災害損失及購屋借款利息等列舉扣除金額,超過標準扣除額。
立法委員費鴻泰解答民眾報稅問題。
Q:準備好報稅了?順利取得所得資料?
A:1.帶著身份證到國稅局臨櫃查調
2.使用自然人憑證
3.利用人手一卡的健保卡:
⑴點入健保署網站註冊(https://cloudicweb.nhi.gov.tw/cloudic/system/Login.aspx)
⑵登入報稅軟體
就能自動帶入所得的資料,逐步的完成綜所稅申報喔
無需任何費用、減少臨櫃申辦的等待,方便又快速。
Q:標準vs列舉扣除,怎麼選擇最省稅?
A:扣除額分為「標準扣除額」與「列舉扣除額」二種,二種只能擇一申報,標準扣除額不用出具任何單據,列舉扣除額則需檢附證明文件。一般民眾最常用到的列舉扣除項目為:醫藥費、商業保險、健保、房貸利息、房租支出、捐款等。至於選擇哪一種較有利?最簡單的選擇方式就是算一算列舉的項目總共有多少,如果超過標準扣除額,當然就是選擇列舉的方式來申報了!
Q:可以透過哪些方式繳稅?
A:繳稅8大管道包括超商繳款、ATM跨行轉帳、金融機構臨櫃繳納、信用卡刷卡、晶片金融卡即時扣款、活期性帳戶扣繳、取款委託書約定帳戶扣款及手機行動支付,也可以利用手機行動支付來繳稅,只要透過手機下載「行動支付工具」的App,就能以「手機信用卡」或「行動金融卡」完成線上繳稅囉!
Q:我可以申報自己的父母做為扶養親屬?
A:雖然扶養親屬愈多,能省下的稅金就愈多,但也要注意被扶養人的免稅額加扣除額要大於被扶養人的年度所得,否則不但沒省到稅,反而要多繳稅。常常有民眾為了省稅,兄弟姊妹不小心重複列報父母免稅額,這樣也是會在日後收到補稅單喔!
資料由立法委員費鴻泰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