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上祚/台北報導
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近十年房屋稅增幅跟房價上漲不成正比,財政部可委託學者研究改善之道。
房屋稅增幅與房價漲幅不成比例。(好房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但他強調,房屋稅除了稅率部分由中央訂之外,其餘部分包括房屋核定單價、折舊與地段率,涉及地方自治,均由各縣市政府決定,中央政府能夠做的有限。
財政部官員表示,各縣市房屋構造標準單價當初訂定時並無統一,舉例來說,南部縣市可能因為人工較便宜,透天厝多是加強磚造建材,房屋層數比較低,標準單價就比較低;相較之下,中北部近年新完工鋼骨建案較多,折舊較少,房屋稅負擔也會比較重。
不過,房屋稅與市價脫鉤的問題,台北市稅捐稽徵處信義分處主任周美麗研究指出,台北市住宅大樓,最高總層數三十五層,房屋構造標準單價換算後每坪為三.六萬元;高雄最高總層數九十層房屋,換算每坪也才四.三萬元,與房屋市場價格大相逕庭。
周美麗表示,依房屋稅條例,房屋街路等級調整率(地段率),是以房屋的商業交通情形及房屋之供求概況,並比較不同地段之房屋買賣價格減除地價部分,所訂定的標準,這項定義太過空泛,使得各縣市稅捐處及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在調查或評審時,有如「只在此山中,雲深不知處」,無所適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