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幸福人壽前董事長鄧文聰掏空百億判刑27年入獄,2024年保外醫治又「回籠」;鄧被控挪用資產購買「全台最貴」台北市信義區D3土地停車場涉違反證交法、保險法一案,台北地院18日宣判,合議庭判鄧有期徒刑26年,併科罰金9億5000萬元。可上訴。
現年65歲的鄧文聰買「全台最貴」停車場利用極其複雜的境外違法交易手段,犯罪態樣堪比近20年前的前總統陳水扁家族「海角7億」洗錢案。

鄧文聰結識已故「澳門賭王」何鴻燊身邊1名相關港澳人士在香港成立外資公司,製造繁複的資金串流,設定D3停車場實際所有權屬自己,此外,何鴻燊的另1關係人與鄧簽署保密協議藉以控股,密議在歐洲7、8個人頭公司真正受益人是鄧。
不過,1封指鄧文聰違法的境外電子郵件「破梗」,案情發展,極相似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夫婦挪用海外資產時、繼而驚動國際「艾格蒙」反洗錢組織才致金融弊案爆發,辦案人員曾嘗試利用司法互助管道傳喚境外證人,但未如願。
金融案2021年分案審理迄今4年,鄧確也抱病在身,想「以病拖案」,檢察官謝祐昀認應訂出明確審理計畫以利結案,18日宣判合議庭的法官有彭慶文、陳翌欣、陳柏嘉。
偵查起訴指出,鄧文聰2008年至2009間挪用幸福人壽向第3家銀行、瑞士百達銀行(PICTET)質押借貸5900萬美元(合台幣17.7億元),不過,借款沒有回流幸福人壽,而是透過紙上公司流到香港、新加坡,有1600萬美元回流台灣,用來購買信義區的D3土地。
這塊D3土地位於「台北101」的正對面,有「最貴停車場」之稱,2019年4月23日,台北地院拍賣底價102億元,由元利建設以高於底價10億元的112億5888萬8889元拍定,平均每坪單價破725萬元。
檢察官查出,鄧文聰事後將信義區D3土地賤賣給自己可以實質掌控的富創公司,利用「左手賣右手」的手法獲不法利益,2021年7月12日依保險法特別背信罪、洗錢防制法洗錢罪起訴鄧文聰。
事實上,鄧文聰2007年挪用幸福人壽資金向渣打銀行質借2200萬美元,另向瑞士EFG銀行違法質借逾2億美元掏空幸福人壽127億元,判刑27年、併科罰金8.5億元確定,鄧發監後,曾在八德外役監服刑。
鄧文聰的「前案」2018年1月5日入監服刑,不過,他有肺部、呼吸中止疾病,一度在林口長庚醫院診療、或戒護至台大醫院就醫,2024年11月獲准保外醫治,不過,矯正署2025年4月認鄧病況已轉好,通知返監執行。
審理「本案」的合議庭審判中認為,鄧文聰如保外有逃亡之虞,諭知鄧400萬元交保,配戴電子腳鐶並天天到法院報到,這份特別裁定,後來鄧「回籠」法律效力結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