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承諺╱台北報導
地上權產品分為2種;一為「地上使用權」即為買屋不買地,買方可取得房屋產權。二為「地上租賃權」,既不買屋,也不買地,全台首例是位於台北車站前的「京站」。民眾若購買「地上租賃權」,將不持有土地與地上建物產權,只會拿到1張住宅使用憑證。
前述兩種地上權產品,共同點為皆不買土地,買方可省去購買土地的成本,相較於一般產品,總價含土地與建物,地上權產品相對便宜。
東森房屋法務經理周秉瀛表示,同一區內,地上權房屋開價會比一般新成屋低3成,民眾可先調查區內新案開價行情,加以對比。反之若地上權產品開價高於一般房屋7成價格,就不宜購買。
一般而言,鋼筋混凝土建築壽命約50年內,地上權產品所設定的使用期限,也多以50年為主。
雖然地上權產品較便宜,但國人傳統觀念認為「有土斯有財」,較難接受地上權具使用年限。
銀行對地上權房屋給予的貸款成數也不如一般新成屋;一般新成屋可貸款到7~8成,地上權房貸僅能貸到4~6成。
實際上,地上權產品轉售時也較受限。例如,A君買了1間地上權房屋,在使用30年後轉售,下一個買主可使用期間就僅剩20年,接手者貸款更困難。
在此前提下,中古地上權產品轉手難度較高,價格也隨使用期限遞減,更不具有增值空間。
住商不動產法務經理吳光華表示,地上權房屋是「租地買屋」的概念,雖無土地所有權,但買方每年仍須繳交公告地價約5%的地租和房屋稅,經年累月下來,也是一筆可觀的花費,這些都算隱藏成本,民眾購買時應選擇適合自己需求,一併列入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