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謝璦竹/台北報導
內政部計劃將香港澳門居民投資移民台灣的最低投資金額提高一倍至1,000萬台幣,且規定須有實際投資行為。另方面,港澳學生居留台灣的條件則獲得放寬。
內政部擬將港澳居民投資移民台灣的最低投資金額提高一倍,且規定須有實際投資行為。(圖/好房資料中心)
根據港澳條例,現有規定是港澳人只要匯入500萬台幣存款滿一年即可申請居留。按照新的規定,投資金額必須達1,000萬台幣,且不能只是匯入存款而必須有實際投資行為。
陸委會表示,「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即居留定居許可辦法」是由內政部擬定,報請行政院核定後發佈實施。
經洽內政部移民署了解,新的規定是為提昇港澳居民來台投資之經濟效益,以及考量與其他人別(無戶籍國民、外籍人士)間規定的衡平。目前新規正在進行法規預告程序,徵詢各界意見中。
目前無戶籍國民(華僑)的投資移民最低投資金額規定為1,000萬台幣,港澳居民不僅金額上特別優待,且無需實際投資。
移民署官員說,此一修正草案5日公告後,將在10天內徵集各方意見,其後再提交內政部審查,具體實施時間尚未確定。港澳居民的居留定居許可辦法屬於行政規定,相關規定的修改並不需立法院重新立法審議。
此外,修正草案刪除了原先規定港澳居民的兄弟姐妹或配偶父母在台有戶籍,即可取得台灣居留權的規定。新的規定與對其它地區華僑入籍資格一致,即港澳居民只有在其直系血親或配偶在台有戶籍下,才能取得台灣居留權。
草案還放寬了在台學習的港澳僑生居留台灣條件,新的規定是他們畢業後申請工作居留,滿5年且每年在台居留逾183天,以及最近1年月收入達基本工資二倍者,即可申請定居。
據移民署的數字來看,港澳移民近年有增加趨勢。以過去10年的數字來看,港澳人士每年獲得台灣定居者約在500人上下,2012年上升至711人,2013年至11月止則為570人。
而申請居留許可人數相對增加較多,相對於10年前的一年1,694人,2013年至11月止申請居留者達3,67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