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莊祖銘/嘉義報導
嘉義中正大學外近日一間飲料店新開幕,懸掛買一送一布條,但上頭用字鮮明,疑似與隔壁飲料店有租約上的糾紛,掛在顯眼處,暗諷意味濃厚;律師表示,就算是口頭合約,仍應依地主版本為主,地主勝算機率較大。
中正大學旁神農路上這間飲料店新開幕,掛上布條寫「賀,鮮茶道浴火重生,感謝前房東不確實履行租約,慶祝他兒子Tea’s開幕,鮮茶道買一送一(你買什麼,我送什麼)」,疑似與隔壁Tea’s飲料店因租約問題有爭執。
嘉義民雄神農路上一間飲料店新開幕,掛上買一送一布條。記者莊祖銘/攝影
Tea’s店員不具名表示,Tea’s原味的現地原是租給鮮茶道,雙方108年2月在簽約時,約定2年換一次約,但當時為方便鮮茶道老闆,到期日未載於合約書上,沒想到,對方卻將到期日寫上111年,他們對於這種行為相當無奈。
「搶生意是一定的,但也沒有做到像他這種地步」,店員說他們(鮮茶道)在這裡開了6年,在學區附近也賺了不少,「只准他賺,不准別人賺」。
Tea’s店員認為這不合理,他(鮮茶道)說6月才要搬走,我們(Tea’s)也有給緩衝期讓他找店面,如今找到店面了,卻反過頭來反咬我們一口。
鮮茶道老闆對此低調不願回應,僅表示是老婆叫他這麼做的。
律師陳澤嘉表示,合約意指雙方意思合致,就算是口頭也是合約。土地所有權為地主,無論承租人手上合約上日期為何,若地主之合約可以證明雙方簽約2年,將以地主手上的合約版本為準,地主勝訴機率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