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蔡佩珈/台北報導
若土地被汙染有緊急整治必要,環境部將運用土汙基金先行墊付費用,再向相關汙染行為人求償,然土汙基金至今累積墊付175案、金額高達22.8億,未能在法定5年內提出求償。環境部坦言,因汙染發生時間過早,無法確定汙染行為人,22.8億恐無法追償,但近年藉環檢警合作、科技執法,快速找出行為人,土汙基金已沒有再墊付。
據《土壤及地下水汙染整治法》,緊急危害汙染場址應採取代履行整治措施,以維護國人健康及生活品質,環境部因此可運用土壤及地下水汙染整治基金(土汙基金)優先針對汙染責任人或汙染來源不明汙染場址,先行墊付費用或協助辦理整治,再向相關汙染行為人求償。
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顯示,土壤及地下水汙染整治基金截至今年8月底,累積代墊234件、29億6056萬7000元,其中175件、22億8013萬1000元已超過5年未追償,占比高達9成,求償成效欠佳。
土汙基金管理會副執行祕書王禎解釋,這175件墊付案以遭受汙染的農地為主,基於食安恐影響國民健康先行整治,但案件發生在民國90年以前,已找不到汙染者,一直無法求償,所以22.8億恐無法求償回來。
他舉例,台南二仁溪沿岸早年是國內廢五金回收及提煉重金屬據點,環境部於土汙法立法後在96年起投入2.1億整治,墊付費用第一高,但發生汙染的時間太早,難以溯源,找不到對象提起求償。
不過王禎指出,這幾年透過環檢警合作、科學儀器及技術,快速找到汙染行為人,112年起土汙基金就沒有再先行墊付土汙整治費用,直接由汙染行為人負擔。
原文出處 【找嘸汙染人 22.8億土汙費難追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