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宣翰/橋頭報導
高市59歲蘇姓男子,不滿徐姓女幫傭受蘇母指示將蘇母左營住處門上鎖,使他無法向母親索討生活費,蘇男竟持水果刀刺殺徐女臉部及手部,並推倒徐撞向花盆,造成徐女頭、臉及手臂受重傷,橋頭地院依殺人未遂罪判處蘇男5年4個月。

判決書指出,這起殺人未遂案發生在101年8月,蘇男屢次向母親索錢,蘇母交代徐姓女幫傭下班後,將大門反鎖阻擋兒子進門,造成蘇男無法進屋向母親要錢,蘇男以台語對徐女喊「給你死」,持預藏水果刀向徐女揮砍,造成徐女受傷,頭、臉及左上臂血流如注,鄰居聽到呼救前往查看,蘇男逃逸,徐女送醫急救後挽回一命。
蘇男在法院審理時,供稱他削水果不小心傷到徐女,法官認為他案發後逃離現場,屢次傳喚拘提未到案被通緝,認定蘇男蓄意刺傷徐女,依殺人未遂罪量處其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