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記者林于蘅/台北報導
內政部擬修正《租賃條例》,主要內容包括保障3年租期、限制租金漲幅,增訂租霸下車條款等。對此立委質疑限制租金漲幅,可能抑制房東出租意願,或變相讓房東先行漲租;內政部次長董建宏26日在立院表示,方向是在3年租期內的續約租金與CPI連動,每年漲幅不能超過CPI漲幅,望本會期提出草案送查。
據了解,內政部版的《租賃條例》,規劃提供房客3年租期保障、限制租金漲幅,同時訂定惡房客租霸下車條款,讓房東可提前終止租約。董建宏強調,「限制續約租金漲幅」會考慮合理狀況,在最短租期3年內,若一年一簽,每年的續約租金漲幅最高不能超過CPI,大約是2~3%;若房東有修繕房屋需求,須3年租期後再收回裝修,並可重新訂定裝潢後的房屋租金再釋出。

除《租賃條例》修法,立委也關心老宅延壽計畫的上路時間。董建宏對此表示,首場說明會將在這周日(11月30日)於新北三重先嗇宮舉行,首波在雙北規劃6場說明會,接續第二波為新竹縣、基隆市及彰化縣,第三波縣市待定。全國各縣市都會巡迴。
立委擔心老宅延壽計畫,只由特別預算編列3年50億經費,恐無法滿足全台老屋修繕需求,董建宏對此表示,內政部規劃《危老條例》修法時,將老宅延壽修繕納入常態執行,未來會以公務預算編列推動。
此外,總統賴清德鼓勵民間自主都更危老重建的政策,也有立委質疑實務上貸不到款。董建宏表示,未來修正《都更條例》時,會加入自主都更或危老的信用保證制度,由都更基金提供10倍信保額度,中央政府做擔保。也會再與財政部和金管會溝通,要求公股銀行優先承辦自主重建的借貸業務。
原文出處 【內政部推租賃條例修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