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高鈞麟/新北報導
為促進行人友善環境,新北市政府鼓勵建商配合辦理退縮空間。議員顏蔚慈發現,市府未統一規範退縮空間鄰地整平,導致建商各做各的人行道,存在高低落差,民眾行走不便,引發民怨。對此,工務局指出,對於既有建築物,於今年鋪面補助計畫中將納入補助項目,提高社區維護意願,改善行人環境。

依據《都市計畫法》、《都市更新條例》等獎勵容積率規定,促使建商開發大型建案時,留設開放空間,提升居住環境品質或供民眾通行。顏蔚慈指出,新北市府並未修訂建築法規、統一規範退縮空間鄰地整平,重劃區內的人行道出現高低落差,建商各自做出無連貫性的通廊,導致娃娃車、輪椅族、菜籃族等行走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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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蔚慈表示,以「桃園市建造執照預審審議原則」為例,規定開放空間與臨接汽車車道、公有人行道、公園、綠地、廣場、兒童遊樂場及相鄰建築基地的開放空間,地坪面應順平,但因基地地形特殊,經桃園市建造執照預審小組審查同意後,得以階梯或坡道方式處理。
顏蔚慈說,「新北市都市更新審議原則」規定供公眾通行的人行步道應配合道路線型或以直線順平延續為原則,且與周邊公有人行道順平處理並應考量無障礙動線,建議市府重新修定「新北市建築管理規則」,統一規範新設公寓大樓與鄰地順平銜接、整體鋪面、排水,讓各社區退縮空間真正友善好走。
工務局說明,針對新建建築執照申請,設計階段加強檢視建築圖面標示騎樓及人行道需與鄰地、公有人行道順平,並於施工階段經現場查驗後始得請領使用執照。
2015年3月19日「新北市公共開放空間管理維護基金計算管理運用要點」公布施行後,已規範公共開放空間管理維護基金計算、管理及運用,保障公眾使用安全與公益性。
此外,針對既有建築物,2025年鋪面補助計畫中將納入「二基地間實際供民眾通行部分之開放空間或無遮簷人行道之高低差順平」補助項目,提高社區維護意願,改善行人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