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林保光/綜合報導
高雄市新興區某大樓管理員王姓男子愛慕1名女住戶,多次傳簡訊給女住戶表達愛意,還幫擦女住戶的機車、留字條要求加Line或攔車講話,迫使女住戶得躲得老遠。高雄地方法院依跟蹤騷擾防制法,判王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王姓男子在去年5月至12月間,為追求女住戶,多次傳簡訊給女住戶,表示「很期待著與妳攜手偕老」、「屆時強向您求婚,請您嫁給我吧」,而且每傳簡訊前,會擦過女住戶的機車,並在車上貼紙條,要求加Line好友,或趁女住戶下班回家攔路講話,令女住戶不堪其擾,憤而提告。
王姓大樓管理員連傳簡訊向女住戶表愛意,高雄地院依跟蹤騷擾防制法判刑。圖/聯合報資料照
女住戶提及,王姓男子連續半年都有這樣情形,「跟他講過,叫他不要跟我講話,但有時候他還是會跟我講話」,後來只好把機車停老遠,或從地下室進出,避開王男,直到王傳送「強向您求婚」這幾個字,令她非常害怕,覺得一直遭受騷擾,造成生活不便。
王男在偵訊時稱,傳這些簡訊是想要對方交往、結婚,只是告訴她,想要跟他在一起而已。
法官認為,王男傳送簡訊前,已知悉女住戶無意接受追求,但為追求告訴人意願,反覆騷擾,影響告訴人日常生活及社會活動,實屬不該,犯後又矢口否認犯行,判決王男拘役20天。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