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賴昀岫/綜合報導
曾有統計指出,台灣人每年喝掉10億杯手搖飲料,但手搖飲與包裝飲料的挑選可是大有學問,看似養生的「金桔檸檬」,如果怕酸而點了全糖,一大杯就308大卡,相當於喝下13顆方糖,營養師建議,喝手搖飲可以把握3大原則,包含看標示、盡量不加料、減少糖量等。
台北慈濟醫院營養師侯沂錚說,市售大杯700毫升飲品舉例,1顆方糖約等於5公克精緻糖,全糖含糖量60公克,來自精製糖的熱量約240大卡、相當於12顆方糖;半糖則有約120大卡的熱量、相當於6顆方糖,微糖則再減半,熱量約60大卡,大概是3顆方糖,以1杯全糖金桔檸檬為例,在大杯700毫升的飲料中,含糖量65公克,換算下來有13顆方糖,熱量308大卡。
如想要喝手搖飲,侯沂錚說,可把握3大原則,可透過連鎖飲料店所揭露的總糖量、總熱量、總咖啡因含量等標示,挑選適合自身需求的品項;布丁、養樂多、蜜汁熬煮芋頭等熱量都很高,挑選時應盡量不加料;循序漸進調整甜度,可先選擇微糖,慢慢調整至無糖。
畢竟每個人對甜度的感受不同,侯沂錚指出,如有減重等需求的民眾,會建議漸進式地減少糖量攝取,例如原本喝全糖的,也許可以慢慢減至八分糖、半糖、微糖、無糖等,一次進步一點點,但要記得點飲料時「糖量、熱量都要看」,熱量會影響一整天的攝取,而糖尿病患尤其需要注意糖量。
衛福部食藥署「113年度現場調製飲品及冰品稽查專案執行結果」指出,查核現場調製飲料業者及現場調製冰品業者384家、抽驗474件,其中37件不合格,不合格率約7.8%,其中26件為標示不合格,包含原料產地、總糖量、總熱量、咖啡因含量等內容。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說,業者在標示類,最常誤踩2大地雷,第一項是「總糖量或總熱量」與實質標示不同,衛生局會要求業者現場調製一杯飲品,並帶回檢測總熱量與糖量,如超過上限的20%即視為違規,例如標示限量100大卡或100公克,上限就不能超過120單位。
另一項常見的違規原因,則是咖啡因含量多寡,食品組簡任技正周珮如指出,含咖啡因成分的現場調製飲料,應標示該杯飲料總咖啡因含量最高值,並加註「最高值」,或以「紅、黃、綠」等燈號標示,如:每杯咖啡因≥201毫克為紅色、101至200毫克為黃色、≤100毫克則是綠色。
此外,包裝的果蔬汁飲料品名也有規定,周珮如說,蔬汁總含量大於10%,要標示「原汁含有率」,且品名可為「綜合果(蔬)汁」、「混合果(蔬)汁」;果蔬汁總含量小於10%,可標示原汁含有率或「果(蔬)汁含量未達10%」,未含果蔬汁,則應標示「無果(蔬)汁」,且品名應標示「口味」、「風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