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林周義、游昇俯/台北報導
蔡先生13年來,先後經歷母親、父親的洗腎。隨著兩老身體越來越差,他只能不斷請假,最終離開職場。為避免類似事件發生,民間團體發起連署,推動30天+150天的長照假入法。
勞動部回應,6月底前邀請勞資團體及專家學者開會討論。根據勞動部推估,1153萬勞動人口中,約有231萬人因照顧失能、失智的家人影響工作,每年更有約13.3萬人因照顧而離職;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2017年調查發現,在職照顧者多為40至55歲中壯年(73%),其中44%擔任主管職位、37%年資超過10年,為職場的重要人力。
團體聯署,要求推動30天+150天的長照假入法。(示意圖/好房網資料中心)
為避免職場人力因照顧而流失,家總、婦女新知基金會、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等團體發起連署,盼比照日本「顧老假」模式,推動30天有薪假+150天彈性請假,共180天的長照安排假入法,目前已獲上百家民間團體、逾500位民眾連署支持。家總副主任張筱嬋表示,長照假非以年來計算,而是以照顧歷程計算。舉例而言,爸爸失能時,兒子享有30+150天的長照假,安排合適的長照服務。幾年後媽媽失能,兒子亦能再度申請30+150天的長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