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王昭月/高雄報導
城中城大火調查報告昨出爐,高市府表示將依報告結果追究懲處。調查小組則建議6大具體改善措施,包括在1年內清查納管6樓以上未設管委會的大樓,並透過都市計畫或都更作法協助城中城重建。
城中城火災行政調查小組由8名學者專家、3名市府官員組成,歷經約詢相關人等及7次會議,確認人為致災為傷亡主因。調查報告並明列5項市府相關機關行政作為缺失建請懲處、3項制度面不足建請修法。也擬定6項具體改善措施,建議即刻落實。
高雄城中城大火燒出全台危險建築問題,高市府據行政調查結果,已擬出6項改善措施,將逐一落實。記者劉學聖/攝影

高市府表示,已據調查小組建議,擬定6項改善措施,包括事件發生後10天內,排除56棟20年以上住商混合、無管委會大樓的逃生避難設施阻礙;30天內完成221棟8樓以上,20年以上住商混合、有管委會大樓的逃生避難設施阻礙排除;90天內清查20年以上具有公安、消安、治安危虞的8樓以上集合住宅,並排除逃生避難阻礙。
另擬定「高雄市公寓大廈輔導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強制本市轄內公寓大廈成立管理組織。其次編預算專案補助弱勢大樓住戶的公共空間修繕、避難逃生標示及「3燈2器」滅火器具。此外逐步推動15層以下集合住宅進行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
工務局表示,將委託專家學者進行原有合法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改善計畫審查規定及公告,加速改善合法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消防局則預計一年內清查完6 樓以上未設管委會的大樓並納館。至於城中城大樓,都發局將研議透過都市計畫或都市更新等手段協助,在保障所有權人權益、有房無地所有權人居住正義前提下,採適當方案執行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