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周佑政/台北報導
政府財政拮据,但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指出,國有房舍土地多,價值超過800億元,且有遞增趨勢,但閒置情形嚴重。而部分機關遲遲無法找到自有房舍,卻每年編列逾20億元的鉅額預算,在外租用辦公處所,國家資源恐未有效運用,應持續檢討。
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指出,國有房舍土地多,但閒置情形嚴重。(圖/聯合新聞網)
預算中心指出,106年度辦公廳舍租金預算編列,以外交部及所屬9.2億元最多,若依國內租屋情形來看,租金預算編列最多的機關依序為勞動部、財政部、行政院與法務部。
預算中心也點名,勞動部、工程會、經濟部經貿談判代表辦公室、投資業務處、投審會、國營事業委員會及智慧財產局,交通部航港局及觀光局等,多年未積極找尋自有辦公處所。
預算中心「中央政府各機關辦公廳舍配置及使用之現況與檢討」報告說,105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財產目錄顯示,截至該年底公務用財產帳面價值約4.4兆元,房屋建築及設備項目中,扣除作業使用及撥交地方政府機關後,總值3834億餘元,各機關自有辦公廳舍有1萬7121棟,面積約2869萬餘平方公尺,資產規模龐大,但房地閒置時有所聞。
根據106年度預算編列,中央政府各機關租用辦公廳舍及倉庫等房舍,面積逾50萬平方公尺,租金預算超過20億元。預算中心說,國有財產署雖辦理房舍調配多年,「租金仍無法有效予以抑減」。
預算中心說,各機關每年租用檔案庫房或倉庫面積約6萬1000平方公尺,租金近1億元,但使用效益欠佳,亟待檢討。預算中心舉例,智慧財產局新竹、台南及高雄等服務處設有「閱覽室」,相關服務處皆為租用,但「電子化」是行政院大力推動的施政重點,恐不符政府趨勢。
至於改善方式,預算中心說,各機關應盡速檢討租用辦公廳舍的必要性,國產署每年至少需辦理一次全面性調查,掌握各機關廳舍需求;辦公廳舍的興建也應具備整體財政思維,且機關原址應事先妥為規劃,避免搬遷後閒置或低度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