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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保證強拆不再發生?林洲民:沒有人能替建商保證

#地方 #都更 #專案 #建商 #政策

記者張世杰╱即時報導

北市長安西路一處都更案,尚有一名張姓屋主不同意都更,實施者欣偉傑建設公司於上週五突襲拆除,引發外界譁然;都發局長林洲民今天(5日)親上火線,於下午舉行記者會表示,北市府將以危害公共安全為由,裁罰實施者9萬元,另外,明天舉行的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北市府已主動提出成立「專案小組」,要求建商、不同意戶皆需出席,釐清雙方爭議。

林洲民表示,實施者雖然在去年合法取得拆除執照、申報開工,不過,禮拜五進行拆除時,造成張姓屋主的房屋坍塌,涉及不同意戶身家安全,將依建築法第89條裁罰實施者。

另外,都更處明日安排「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北市府臨時提案,將長安西路都更案排入;林洲民說,去年3月北市府公布「台北市公辦都市更新實施辦法」,其中第18條就是北市府成立專案小組,讓實施者、不同意戶釐清癥結點,原本專案小組應該先經過2次私下協調、2次公開審查,北市府基於讓雙方儘速找到共識,因此明天就會進行專案小組。

林洲民也說,該專案小組已經得到實施者同意、張先生本人同意,以及法定人數11位委員的同意,「這是都發局及都更處做一件最快、最有效率一件事」,預計明天10點半就會討論該案。

媒體詢問,欣偉傑在產權糾紛尚未釐清前,建管處就核發拆照,未來類似案件恐再上演?都更處回應,都市更新權利變換的案件,依照內政部解釋,不需要取得所有人的同意,因為是用實施者名義來申請就能拿到拆照,但類似這種權利變換的拆除執照,後面會有一個註記,「進行拆除後要跟住戶溝通才能拆除」。

媒體質疑,如果按照這種框架走,北市府跟其他縣市沒有差異,還是按照中央法規之下,難道房子在不情願情況下,建商就能依法拆除?林洲民回應,地方、中央的法規不叫衝突,是同一個法系去處理不同階段的事情,去年3月通過的台北市公辦都市更新實施辦法,永春都更案就是有經過2次溝通、2次公審,讓一切公開透明。

媒體追問,北市府能保證這樣的強拆事件不會發生?林洲民說,都更案有個重要的推動者叫做實施者,相信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人,包括一個公權力執行者,可以替實施者進行保證,實施者是一個各種不同組成的團體,但北市府有一個決心,希望一次又一次讓都更逐漸釐清做更好。

不過,台北市公辦都市更新實施辦法第18條的專案小組,必須由建商自行向北市府提出申請,媒體再追問,如果不能規範,這樣事情會一再發生?林洲民說「我覺得會變好,不能說會一再發生」,規範很清楚在那裡,北市府創立實施辦法,目前有看到實施者走那程序,像是永春都更案,還是希望有更多人走那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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