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佩怡/台北報導
大法官上月底做出七○九號解釋文,認為部分都更條例違憲,台北市都更處長林崇傑說,核准的事業概要計畫,原本公文只要送給實施者,以後要送給所有地主。
以四月二十六日做為分水嶺,尚未辦理公開展覽的都更案,將有九十七件受到影響。(好房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另外,尚未辦公開展覽的都更案,必須參考行政程序法辦理公聽會。文林苑事件引發都更條例違憲爭議,四月廿六日大法官會議作成第七○九號解釋,認為都更條例第十、十九條違憲,分別是都更提出門檻只要十分之一權利戶提出,都更計畫送達權利人的規定,必須在一年內修法。
林崇傑說,大法官釋憲後,法務部與內政部於五月六日開會,做出正式結論,如四月廿六日公布解釋文前,已申請概要計畫的案件,仍依現行規定辦理,但之後申請的概要計畫,全都要提交都更審議會審查。
林崇傑說,四月廿六日之後,若還沒辦理公開展覽的都更案,必須參考聽證程序辦理公聽會。另外,核准的事業概要計畫公文,以往只要送達實施者,現在必須擴大通知所有權利人,讓所有地主都能充分表達意見。
林崇傑說,以四月二十六日做為分水嶺,尚未辦理公開展覽的都更案,將有九十七件受到影響。至於釋憲文是否影響文林苑進度,林崇傑說,大法官釋憲不溯及既往為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