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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地王旁校地蓋第二大樓 藍議員指中市府將錯就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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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陳秋雲/台中報導
 
位在台中「地王」斜對面的市政大樓第二辦公用地,原本是興大附農第二校區,市府改為機關用地徵收。國民黨議員李中指出,前市府占校地,現任市府應該還地給學校,現在卻編預算建停車場,他揚言政黨協商時要刪掉這筆預算。民進黨議員陳淑華則表示,如果台中市政府不蓋第二大樓就趕快解編還地。
 
市府都發局表示,文高17用地現況主要作為中興大學附屬台中高級農業學校第二校區及實習農場使用,先前經協商同意透過合作開發方式,將部分文高17用地變更為機關用地,供興建市政大樓第二辦公大樓使用,並已變更為「機關用地」,面積為2.05公頃。
 
興大附農第二校區位黃金地段,國民黨議員指前市府搶地蓋第二辦公大樓,不符公義。圖/李中提供
興大附農第二校區位黃金地段,國民黨議員指前市府搶地蓋第二辦公大樓,不符公義。圖/李中提供
 
台中市原來的文高17改為機關用地,位在西屯鄰台灣大道丶惠中路的文高17用地,斜對面就是「台中地王」兩大百貨,以前是中興大學附屬台中高級農業學校第二校區及實習農場使用,但前市府變更為市政大樓第二辦公用地,一度引起老師、學生及畢業校友強烈反彈,藍綠議員關切市府未來如何運用。
 
議員李中表示,前市府要徵收用地時,校方及畢業生極力反對,才採取變更用地計畫。他説,如今市長盧秀燕上任,應將校地還給興大附農,而非「將錯就錯」沒蓋辦公大樓還開發為停車場,這是不公義的。他要求市府應將該地還給興大附農,並要求將新建工程的1200多萬刪除。
 
陳淑華也指出目前該地仍有民間私人土地,市府規劃停車場只面臨惠中路,台灣大道、文中路側都是私人土地,出入口只能在惠中路。私有地主主張,若市府要蓋二辦就趕快徵收取得土地,如果不蓋就解編還地於民。
 
陳淑華認為,如果沒有要興建就應該解編還地於民,該地已經被政府編訂為學校或機關用地達30丶40年。陳淑華要求市府,在下次議會大會將該機關用地未來的規劃內容向議會提出報告。
 
都發局表示,因潭子新警察大樓已進駐使用,原警察局大樓也已於今年7月改為文心第二市政大樓,考量地區停車需求,短期間規劃停車場以滿足西屯地區停車使用為原則,做階段性利用,後續配合捷運路網進行整體規劃評估,結合市政中心周邊都市發展機能與空間結構,及新市政專用區內完善的公共設施服務,重新定位並整合建構完整的行政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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