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遣費要在契約終止後30日內給 違規雇主最高罰150萬 2021/10/19 13:28 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指出,《勞工退休金條例》於108年修訂時,特別新增第45條之1及第53條之1加重雇主未依規定標準或期限(契約終止後30日內)給與資遣費、退休金的處罰責任,對違... 居家 勞工 地方 雇主 勞動局 資遣員工 契約終止 人氣: 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