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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奇芬 林奇芬曾任Money錢雜誌社長,Smart智富月刊社長、總編輯,擅長將艱深難懂的財經議題,翻譯成大眾能懂理財知識,著有「藏富─我用基金賺到一輩子的財富」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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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買房? 還是先養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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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況一,30歲以下,有自備款,可以先買屋,晚生小孩
 
前提是已經有自備款,具備立即買屋能力,只要房貸負擔在夫妻月收入四成以下,就可以購屋。由於可以在三到四年以後再生小孩,且未來收入還有調升空間,更具有養兒育女的能力。而房貸若可控制在四成以內,目前每月收入還有一些儲蓄空間,多存三、四年的資產,可以因應未來養育子女的費用需求。
 
情況二,30歲以上,沒有自備款,先考慮三代同堂
 
養育子女相關費用,在0到6歲負擔最重,上小學後負擔大幅降低。若能利用此六年時間,選擇與父母同住,扣除給父母的孝養金或生活費分攤,卻可大幅減少租屋成本與保母費,就可利用此段時間趕快儲蓄購屋自備款。等六年後孩子上小學階段,開始購屋繳房貸,負擔就不會太沉重。
若無法與父母同住的小家庭,考慮高齡產婦的危機,最好還是先養小孩,購屋只能晚幾年再說了。
 
情況三,30歲以上,有自備款。尋找降低保母費的方法
 
年齡較大者需要考慮及早生產問題,雖有自備款具購屋能力,則必須同時負擔房貸與子女養育費,這種情況的家庭財務負擔最重。此時,如果能請父母協助照顧子女,仍是最省錢又放心的方法。若真的不行,還是要以生育子女為優先,度過0到3歲最高花費期後再購屋。至於後續3到6歲,最好以選擇公立幼稚園為優先考量,大幅降低每月開支,就可以展開購屋行動了。
 
買屋與生小孩,都是年輕家庭的甜蜜負擔,只要事先好好盤算,應該都可以一一實現,不需要犧牲其中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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