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石秀華/高雄報導
天冷,不少機車族即使穿羽絨衣仍感到冷風刺骨之寒;高雄一名女騎士因天冷將左手放進外套口袋取暖,僅以右手騎車長達3.3公里,遭檢舉達人盯上檢舉;警方指,法條雖無規定「單手騎車」違規,但若單手騎車行車不穩、有左右搖晃的情況,可以「危險駕駛」處罰。
臉書社團「高雄大小事」有網友貼出以行車紀錄器拍下檢舉女騎士單手騎機車的貼文指出,女騎士全程單手,沿路方向燈不打還左右飄越車道,闖了一次紅燈,一次跨停止線,一路從鳥松區圓山路轉澄清路拍到苓雅區行仁路路口,全程3.3公里都單手騎車。
原PO指已對女騎士危險騎車的行為提出檢舉,並在文末並提醒用路人,請注意冬天到了,很多怕冷的、沒戴手套的、在路上表演的危險駕駛行為,請多加小心。
貼文引發網友討論,有網友一度質疑,「為何一直跟著女騎士?」原PO解釋,往市區都跑澄清路還能跑哪,並指這種貢獻政府收入的,不多拍幾張真對不起國庫。
「怕冷不戴手套,怕曬又要騎車出門再躲太陽,這些三寶騎士真的很有病」;有網友提出見解指「單手騎車是危險駕駛」、「單手騎車檢舉過,比被雷打到還難」;有網友則善意提醒,「買個防風手套就解決了」。
高市交通大隊指出,法條上未規定「單手騎車」違規,但若是因單手騎車而有行車不穩、左右搖晃且有蛇行等的行為,可以用危險駕駛處罰,須看當事人實際的行車狀況。
警方指出,若影片呈現女騎士單手騎車有未打方向、闖紅燈及超越停止線等危險駕車行為,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其中未打方向燈,違反道交條例第42條,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可處1200至3600元罰鍰;闖紅燈則違反同法道交條例第53條,可處1800元至5400元罰鍰;超越停止線則違反道交條例第60條2項3款,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的指示,可處900元至1800元罰鍰。
此外,女騎士如果有危險駕駛的情形,則違反道交條例第43條1項1款,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處6000元至3萬6000元
警方呼籲,天冷騎車時可多穿衣物或戴手套禦寒,勿將手放入衣物中取暖以單手騎車,以免發生危險,或遭檢舉挨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