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瓊玉/台北報導
北市非公用市有土地出租案件高達上千件,其中不少土地位在市區精華地段,民眾承租後轉作商業使用,每月獲利高,但租金卻僅是公告地價5%,屢遭外界質疑有圖利之嫌。為此,北市財政局擬修訂市有土地出租租金計收基準,未來做商業營利使用的市有地租金恐調漲。

至於相關細節,財政局表示,預計月底邀機關討論,最快6月前完成租金計收基準修訂。
北市財政局統計,單是財政局轄下的公有土地出租案件就高達1700件,去年租金收益約8億元,其中市有地作為商業營利使用就有上百件。
財政局表示,有部分市有土地位在市區精華地段,民眾以公告地價5%承租,隨即轉租給業者做商業營利用。以去年南陽街上的屈臣氏為例,北市以月租金10多萬元出租給民眾,轉租後的租金卻超過50萬元。另外,廣州街、中山北路等4案也涉高價轉租,遭議員質疑不符公平正義。
為此,財政局擬修訂公有土地租金計收基準,日前找專家學者研議,有學者建議,土地租金不要固定用公告地價5%計算,應考慮經濟效益,例如商業區高一點、住宅區低一點等。
財政局表示,目前規畫若是商業營業使用,租金計收基準將調漲,但若使用者是低收入戶等經濟弱勢,可望比現有公告地價5%還低。且為避免連鎖效應,考慮訂定「日出條款」,最快一年後才會調整。
不過,因今年公告地價一口氣調漲3成,土地租金已調漲,若計收基準調整幅度太高,承租者恐反彈。財政局表示,會再找各機關討論,預估調整幅度不會太大,但一定會調整,最快6月定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