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趙容萱/台中報導
台中市推出育兒租金補貼,年度預算1.67億元,不過議員批評看得到吃不到,執行率去年30%,今年取消子女補助上限,但執行率到11月僅46%,要求仿效高雄增額補貼來擴大補貼;都發局長李正偉說明,將與住宅審議委員會研議。
市議員黃守達說,住宅工程處去起編列1.67億元預算支應台中市育兒租金補貼,但執行率低落,去年核撥約5077萬元,執行率僅30.4%、今年至11月核撥7702萬元,執行率46.1%,未見顯著成長。
黃守達質疑,今年育兒租金補貼辦法已有調整,取消補助對象育有子女數上限,也刪除入住社宅不得申請該租金補貼的規定,但執行率仍不到一半。
他指出,台中市囤房稅2.0即將開始推動,預計會為台中市增加約4000萬的稅收,就應支持更多青年、新婚與育兒等弱勢族群。
黃守達建議,除了放寬補助限制,也能夠研議增加育兒租金補貼的金額,現在一名12歲以下子女補助4000元,未來可直接提高補助金額,為育兒租屋家庭減低負擔;他也說,可以參考高雄市推出的「增額租金補貼」,除內政部補助家庭成員收入平均在最低生活費3倍以下的家庭,另補貼收入超過最低生活費3倍,但在3.5倍以下的家庭,嘉惠更多需要幫助的市民。
都發局長李正偉表示,今年申請育兒租金補貼戶數約1萬3447戶,為提高執行率,後續會去做相關修正;原來至多補助3位子女限制,自4月8日起不設限。
至於相關年限放寬?李正偉說明,明年會重新檢討,包括放寬補助標準、放寬相關年限,「之前補助到12歲,可能提高年齡至國中」。後續將會與住宅審議委員會進行整體檢討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