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佩璇╱報導
筆名「好奇寶寶」的公民記者江若慈,2014年在網路以「王鴻薇幫凶配合政府財團圈廣慈博愛院賣國土」為題發表文章,遭北市議員王鴻薇不滿提告求。台北地方法院認為,江女身為公民記者,作不實陳述,又沒先盡合理查證義務,已侵害王女名譽,應給付1元並在公視PeoPo公民新聞網站登道歉啟事3個月,可上訴。
王鴻薇指控,江女明明有參加「廣慈BOT 開發案何去何從」公聽會,非常清楚早在2011年8月間台北市政府即與廠商解約,根本就沒有包括標售地上權,移轉使用權等標售賣地,卻惡意以「幫凶」、「配合財團」、「圈地」、「賣國土」等字眼下標,當年是市議員選舉年,她是刻意影響選情。
江女辯稱,她是評論公共議題,內容是針對那場公聽會的公正與公平性、廣慈開發案內合約內容的不合理,所做善意且適當評論,這點在報導內文已有充分證據,不是為了損害王女名譽才寫的。
標題關於「圈廣慈博愛院」部分,指王女不准公民記者錄音錄影,也不准外地人來關心議題,關於「賣國土」部分,指政府為價值不對稱的交易,並非實際上的土地販售,關於「幫兇」部分,指王女消極、無能阻止開發弊案。
法院依據北市府專案報告、公聽會等資料,查出北市府在2013年6月5日就取回土地,沒再賣出,也沒人可配合政府或財團圈地賣國土。可見並沒有江女所寫的事實存在;江女在刑案偵查時自承知道北市府與柏德公司已終止契約,表示她刊登此篇標題時明知王女沒做那些事,且那篇標題已讓王女社會評價受損,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此外,刑事部分,台灣高等法院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江女拘役30天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