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葉冠妤/台北報導
勞保局日前放寬規定,勞保被保險人如因確診收治於集中檢疫所或加強型防疫旅館,只要檢附傷病給付申請書、縣市政府出具的隔離治療通知書,就可申請勞保傷病給付,截至今天已有7人申請。
依勞保條例第33條規定,被保險人遭遇普通傷害或普通疾病住院診療,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者,得自「住院」不能工作的第4日起至出院止,請領普通傷病補助費。
勞保局日前放寬規定,勞保被保險人只要檢附傷病給付申請書、縣市政府出具的隔離治療通知書,就可申請勞保傷病給付,截至今天已有7人申請。圖/聯合報
今年5月中下旬疫情爆發後,因部分縣市醫療量能不足,轉而安排讓無症狀感染者或症狀較輕微的確診者入住集中檢疫所或加強型防疫旅館,勞保局因此放寬規定,讓直轄市、縣(市)政府收治於集中檢疫所或加強型防疫旅館者,也能請領普通傷病給付。
勞保局職業災害給付組組長陳慧敏指出,若勞工是由縣市政府收治於集中檢疫所或加強型防疫旅館,只要檢附傷病給付申請書、縣市政府出具的隔離治療通知書就可提出傷病給付申請,截至今天,已經有7件申請案。
此外,根據統計,自去年截至今年7月29日止,因工作染疫的職災給付案件共22件,其中傷病給付20件、死亡給付2件,通勤染疫至今仍無人申請。
陳慧敏說,相較在上班場所染疫,通勤染疫認定更為困難,主要是難舉證在通勤時所待的密閉空間裡是否有超級傳播者。她表示,在感染源不明的情況下,勞保局可依勞保條例28條向指揮中心調閱疫調確診者足跡等相關資料,再交由醫師判斷因果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