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胡瑞玲/台北報導
交通部觀光署公布去年各縣市非(違)法旅宿裁罰結果,非法列管旅館有1058家,較前年同期增加31家,各縣市總計開罰1261次,共裁罰1億2021.9萬元,其中以台北市日租套房開罰256次、2035萬元最多;而非法列管民宿有566家,較前年同期減少21家,其中屏東縣減少16家最多。
觀光署表示,民眾利用電話或OTA旅遊平台等訂房,常見誤訂非法旅宿產生糾紛情事,呼籲可善用台灣旅宿網查驗入住旅宿的合法性,並選擇「好客民宿」及「星級旅館」的旅宿,以保障權益。
交通部觀光署公布,2025年非法列管旅館有1058家、非法列管民宿有566家。圖為示意圖,與新聞內容無關。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根據觀光署統計,去年非法列管旅館以台北市268家最多,且全為日租套房,台中市有201家、宜蘭縣158家、高雄市124家、台南市117家。
各縣市共稽查5456次,總計開罰889次、9662.9萬元,其中以台北市開罰256次、2035萬元最多,台中市開罰163次、1978萬元次之,台南市則開罰139次、1898.4萬元。
民宿部分,去年未合法列管有566家,屏東縣133家最多,南投縣119家次之,宜蘭縣也有71家、台東縣78家。
各縣市共稽查1798次,總計開罰372次、2350萬元,以宜蘭縣開罰77次、651萬元最多,新北市開罰38次、268.8萬元,台東縣開罰58次、200萬元,花蓮縣開罰43次、166萬元。
觀光署分析,未合法列管家數較前年同期增加31家,主要是都會區的日租套房增減所致,其中台北市減少7家最多;而未合法民宿較前年同期減少21家,主因為地方政府稽查或網路查詢致原先列管家數歇業,其中屏東縣減少16家最多。
觀光署強調,為打擊非法旅宿,避免遊客入住不合法旅宿,造成旅遊體驗不佳的情形,發展觀光條例去年4月已修法上路,針對非法旅宿全面加重罰則,最高罰鍰200萬元;另非法經營刊登營業訊息者,也提高罰則至150萬元。
原文出處 【非法旅宿去年開罰1.2億元 北市挨罰最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