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葉冠妤/台北報導
SRF引發空汙疑慮,環境部分別於六月預告修正「公私場所固定汙染源應符合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之燃料」、「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燃料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及「鍋爐空氣汙染物排放標準」等三草案,加嚴管制,本月中旬再預告「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汙染源」。
環境部大氣環境司司長張順欽說,本周預計預告第五項修正草案,八月底開研商會,針對已預告五個法規搜集意見,年底前完成公告。
SRF電廠燃料及排放標準引發爭議,環境部在六月預告的三項草案,針對國內現階段運作中的使用廠檢討相關汙染管理,包含明定源頭SRF燃料成分、限制可使用SRF燃料的設備形式、強化防制設備應具備效能,同時就空氣汙染排放標準(如戴奧辛、重金屬)進行加嚴管制。環境部強調,這是全國一致性法規通盤檢討,未來若可寧衛能源、臺灣立方、立疆開發三家廠商取得許可後,也同樣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