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馥年、黃宣翰、蔡維斌、蔡孟妤/連線報導
雲林檢警在麥寮查獲大規模竊佔國有土地堆置砂土,面積六個足球場大,兩名涉案人僅以十萬元及三萬元交保;高雄仁武有業者擅自開挖山坡地,也只以一至五萬元交保。地方首長都希望提高定罪率,才能遏止投機者非法行為。
破壞國土相關罰則(聯合)
對外界質疑「輕罰、輕判」,檢調人員表示,是否聲押獲准須看證據,不是犯罪行為嚴重就一定可以押人,觸犯廢棄物清理法中最常見的任意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罰則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若逮捕的不是主嫌,也無串證逃亡之虞,難將其聲押。
另外,廢棄物、廢水等採樣後需要時間化驗,證明其足以毒害環境,構成重罪,才有理由押人;採樣的物證是否有足夠證據力,也是法官拿捏法條與論刑的關鍵。
高雄仁武有業者擅自開挖山坡地,只以一至五萬元交保,遭質疑罰則太輕。高市府表示,已與多個縣市政府向檢調機關要求提高定罪率,市長陳菊說,盼提高定罪率後,能遏止投機者進行非法開發行為。
雲林檢警最近動員大批人力加上空拍機,在麥寮鄉破獲大規模竊佔國有土地非法堆置砂土案,兩名涉嫌人各以十萬、三萬交保,檢方表示,被告已認罪、願意交出不法所得、回復土地原狀,加上無逃亡之虞,才諭令交保。
但雲林縣副縣長丁彥哲認為,就這起竊佔國土達六個足球場大的案件,以現有刑責,與實際犯行及對國土破壞,實不符比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