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邱琮皓/台北報導
愈來愈多民眾透過社群軟體刊登廣告、發起團購等,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若達起徵點卻未辦理稅籍登記、涉及逃漏稅,國稅局從物流、金流、資訊流三路獵漏,提醒業者勿心存僥倖。
高雄國稅局提醒,當月銷售額達營業稅起徵點,即銷售貨物達8萬元、銷售勞務達4萬元時,就應辦理稅籍登記。
數位經濟時代來臨,民眾許多交易行為已由實體走向網路,不少民眾藉由Facebook、Instagram、Line等社群媒體開設粉絲專頁、群組、社團等,並利用社群媒體發布商業廣告,再私下與消費者約定會面地點交付商品或提供勞務服務。國稅局針對這類隱私性銷售貨物或勞務,已積極研析各類交易型態,並整合網路交易金流、物流與資訊流,蒐集可能逃漏稅的營業人。
舉例來說,甲君自2021年1月起開設紋繡、彩妝教學課程,並透過Line安排學員或消費者前往特定地點,提供相關服務並收取報酬,國稅局蒐集甲君刊登的行銷廣告資訊及收款帳戶等資料,查獲甲君未辦稅籍登記,兩年來逃漏稅額達163萬元,遭國稅局補稅加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