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吳政修/綜合報導
林姓台南市民昨(20)日繳一張民眾檢舉、逕行舉發的交通違規罰單600元,市府交通局裁決中心經收人特別叮嚀最近開車要特別小心,因民眾檢舉案件多,一不小心就「中槍」。
林姓男子在5月底收到一張交通違規罰單,那是民眾檢舉,以行車記錄器拍攝,提供給警方逕行舉發。
1台南市民被檢舉多車道左轉未先駛至內側車道。(圖/記者吳政修翻攝)
違規地點在新營交流道附近,違規內容是多車道左轉,未行駛至內側車道,林從照片看應是被後面車輛以行車記錄器拍的,並告訴多名友人,結果友人都收過類似罰單經驗,顯示由民眾檢舉的罰單相當多。
林說,收到的照片,在第三車道然後再左轉進長榮路,其實從交流道下來,到復興路的內側車道的距離很短,實在很難至內側道,昨(20)日至新營監理站繳罰款600元,但若不服可在30天內申訴,他準備申訴。
林昨(20)日至新營監理站繳罰款,市府交通局裁決中心經收人叮嚀他,最近開車要特別小心,民眾檢舉多,占交通違規件數約一半,一不小心就會「中槍」,確實申訴的案件也多,承辦比較忙,申訴案還要送舉發單位審查。
台南市警察局長黃宗仁表示,檢舉人與被檢舉人都有權益,警方對於被告發的人會調查有沒有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