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沈婉玉╱台北報導
選夫或妻當納稅義務人?財政部公布,依綜所稅結算申報資料,105年611萬戶報稅戶中,以男性為納稅義務人者占55.2%,較女性44.8%高出10.4個百分點,主因男性仍為家庭經濟主力,加以女性勞動參與率相對較低,但隨女性教育水準及投入職場比率提高,女性納稅義務人比重逐年緩升,與101年比較增加2.2個百分點;近年男、女性納稅義務人之平均每戶年所得比大致在1.17:1。
就年齡別觀察,29歲以下納稅義務人由於多數尚未成家,兩性占比差距較小,隨年齡增加,受部分女性婚後離開職場及男性為一家之主之傳統觀念等影響,男、女性占比差距拉大,又以65歲以上最明顯。
105年綜所稅申報統計,男性納稅義務人占55%。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財政部指出,105年各縣市綜所稅納稅義務人女性占比以澎湖縣、連江縣不及4成最低,臺北市48.6%、新北市47.1%最高,可能與都市化地區商業活動頻繁,女性就業機會較多,或女性平權意識相對較高有關。
各縣市男、女性納稅義務人之平均每戶年所得比值則以新竹市1.25 倍最高,其次為臺北市1.24倍,再次為新竹縣及金門縣同為1.23倍,主因其 40 歲以上的中壯年或高齡層的兩性所得差距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