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梅衍儂/綜合報導
炎亞綸6月被網紅耀樂指控在他未成年性侵、偷拍、外流2人性愛影片,性侵部分檢方調查後認為證據不足,將炎亞綸不起訴確定,但炎亞綸因拍攝性愛片時耀樂未滿18歲,遭檢方以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2罪起訴。21日上午開庭,炎亞綸和耀樂雙雙出席,炎透露會盡最大努力與誠意和解。有媒體報導耀樂要求1200萬和解金,對此,炎亞綸經紀人也回應了。
炎亞綸小跑快速進入法院,對提問「有做什麼準備嗎」、「擔心被關嗎」、「會認罪嗎」未有回應。近11點時耀樂先步出法院,表示對於之後法院判決結果。
對於和解金,炎亞綸經紀人回應:「案件還在進行中,細節不方便多說,但往和解方向去努力,讓事情盡快落幕。」而耀樂隨後在IG否認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