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許維寧/台北報導
一名女性於網路上成立「李明璁受害事件募集」頁面,訴說自身經驗並提供電子郵件地址,歡迎有相同經驗者提供其他證言。對此,台大社會系17日晚間表示,該案已依法令,通報台大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處理。
該名女子表示,不期待道歉,以他今日的位置,相信這些也不足以造成什麼傷害,只想紀錄曾發生在我身上的過往歷史,讓其他女生自行判斷。
該名女子稱,之後花了很多年時間自我療癒、重建對人性的信任,「我想逃離大家對於我只是不甘心被劈腿的印象,覺得我走不出來,正如同過去我對自己的批判與催促。」
台大社會系17日發布聲明,系上6月16日收到有關本系前教師李明璁,於任職期間疑似違反性平的資訊,隨即按照法令規定,通報台大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現今此案已由台大性平會處理。
台大社會系也指出,相關人士如需要協助,包括向台大性平會申訴或提出調查申請,社會系將盡一切努力支持、協助。可自行與社會係聯繫,或和信任的教職員工聯繫,社會系將基於保障當事人權益與隱私的原則上,盡力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