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忠一/宜蘭報導
宜蘭縣政府制定「宜蘭縣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設置2次淨水循環處理設施自治條例」,國民黨議員認為與農委會法規牴觸,讓農民興建農舍綁手綁腳,將條例退回,昨國民黨再砲轟縣府無能,犧牲農民權益!
宜蘭縣政府制定條例,農民興建農舍需附淨化池,引起爭議。(好房資料中心)

議員李志鏞表示,淨化池不但沒有解決農民的問題,反而增加農民負擔,夏季時期,淨水池孳生蚊蟲,農民若噴殺蟲劑,造成的環境汙染將更嚴重,縣府應該是為農民爭取權益,而不是打壓農民!
議員陳金麟指出,2次淨化設施屬於農舍設施,納入農地面積的10%以內,議會就算通過此案,因為違反中央法律根本無效。議員陳鴻禧表示,淨化設施面積最少須7坪,如果興建農舍面積及其附屬設施30坪,就會被吃掉7坪,根本是為難新蓋農舍的農民。
縣府建設處長王蘭生解釋,縣版的自治條例對農民比較好,因為農委會的認知,2次淨化池是包括在可蓋的農舍範圍內,縣版則是認為淨化池是屬於農業設施的一部分,能蓋農舍的面積不包括淨水池。
他表示,縣府是依照經建會的要求來訂定自治條例,農委會不是不同意,而是有不同看法,縣府解釋淨化池跟農業生產關係,訂定作業規範,在法令上可透過自治條例來突破,將積極與議會溝通下會期再送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