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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榮三么兒 輕判4月

#地方 #林榮三 #聯邦集團 #偉造文書罪 #立法漏洞

記者王己由/台北報導

聯邦集團創辦人林榮三么兒、瓏山林建設董事長林鴻堯,為開發士林官邸旁近千坪精華土地,利用土地法立法漏洞,將名下土地切割成iPhone 5大小,假贈與13名人頭牟取暴利。台北地院昨日依偽造文書罪,判決林鴻堯有期徒刑4月,13名人頭各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人民民主陣線成員在法院外上演行動劇,諷刺台灣土豪橫行、行政司法整治失靈。(記者張鎧乙攝)

人民民主陣線代表昨到北院大門前演行動劇,凸顯皇翔用23億設定地上權,林鴻堯卻只要500萬的荒謬,諷刺「台灣土豪」林鴻堯,知法玩法,操弄人頭牟暴利,不合理還硬拗,偽造文書罪,根本難傷林鴻堯。

牟取暴利 僅判偽文

發言人李燕說,這種用「人頭軍團」獵地,牟取暴利的炒地惡行,讓市井小民「住不起」,一個雙薪家庭要在台北士林區買房,得不吃不喝31年,法官卻只用偽造文書輕罪判林鴻堯4月徒刑,令人非常不滿意,希望檢察官上訴。

本案所涉土地,位於士林區福林路福林段2小段561號,即中山北路鄉林建設推出的「鄉林士林官邸」建案後方,距離士林捷運站僅10分鐘;鄉林每坪定價300萬,推估561號地價也不便宜。

判決指出,林鴻堯欲開發561號土地,民國100年間陸續自該塊土地的共有人取得過半數土地3519平方公尺、約1000坪左右。

假贈與13人頭炒地

林鴻堯因無法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為求日後開發建案,先取得建照執照,吳敏惠等13人明知林並沒有贈與土地持分的真正意思,竟同意以「贈與」為移轉登記原因,約定由林鴻堯將土地約0.0035坪過戶到吳敏惠等13人名下。

林鴻堯等隨後在101年4月17日以低於市價的500萬元,將561號土地設定地上權給瓏山林公司,101年5月9日向士林地政所申請地上權登記,因曹姓地主接獲瓏山林存證信函後,發現土地遭不明移轉,向地政所提出異議,駁回林鴻堯等人申請。

林鴻堯向台北市訴願審議委員會提訴願,但訴願會發現林鴻堯等人涉有偽造文書,不但駁回訴願案,還將全案移送檢方偵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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