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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屋實際坪數與合約不符 消保官教你如何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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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房網News記者朱冠宇/綜合報導

買房是人生的頭等大事,但對於購買預售屋的民眾來說,最擔心的可能就是買到實際面積與合約面積不同的房屋,不過依照現行法規,不論是實際面積減少或是增加,建商都必須補足少給購屋者的面積,或是在實際坪數超過合約坪數時,也不能要求消費者找補超過2%的多出坪數金額。

台北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室主任消保官何修蘭表示,依照「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第六點中,有關「房地面積誤差及其價款找補」的規定指出,若交屋時發現房屋的坪數小於合約坪數,建商應全部找補,直到符合合約的坪數。但如果換成房屋坪數大於合約坪數時,建商則可要求消費者找補多出坪數的金額,但其上限不能超過2%。

預售屋示意圖。(好房網News陳韋帆攝影)

台中建商坦言,經營成本一直墊高,短期內建案沒有降價理由。(好房網News記者馮牧群攝)

何修蘭表示,雖然民眾可能會因為建商實際建造的坪數,超出合約上的坪數而須找補相關費用,但由於超出上限設定為2%,即使建商多蓋了5%的坪數,民眾依然只需要找補2%的金額即可,屬於偏向照顧消費者的法規。

也就是說,假設建屋合約明訂建物大小為20坪、每坪價格30萬元,在交屋時發現實際坪數為22坪,依照2%的規定計算(20坪乘以0.02等於0.4坪,每坪30萬元再乘以0.4等於120000),民眾須找補建商12萬元。

然而,若出現土地面積、主建物或房屋登記總面積,有出現超過合約面積達到3%的情況時,民眾其實有權主張解除契約。此外,民眾在購買預售屋時,也應仔細檢查合約,注意是否有記載購買者放棄超過3%誤差的解約權利,以免影響日後權益。何修蘭指出,如民眾與建商在找補面積上無法達成共識,可與各地的消費者服務中心,提出消費爭議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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