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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囤房稅 逾6戶非自用課3.6%

#桃園 #居家 #理財 #政策 #地方 #囤房稅
中國時報記者蔡依珍/綜合報導
 
桃園市議會24日三讀通過《桃園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案,6戶以上非自用住宅將課徵3.6%「囤房稅」,另建商寬限期經財政委員會審查決議從2年延長到3年,議員牛煦庭反對,要求維持原案讓建商有釋出餘屋壓力,但最終仍以4票之差,通過3年寬限期。
 
地方稅務局長姚世昌表示,桃園市2015年修正非自用房屋稅率,採單一稅率2.4%,囤房狀況已逐年下降,為呼籲社會期待,針對「囤房者」按持有戶數採差別稅率,提案修正為5戶以下非自用房屋者,每戶維持2.4%課徵房屋稅,6戶以上每戶提高到3.6%課徵,全市受影響戶數約2萬戶。
 
桃園市議會臨時會24日三讀通過《桃園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非自用住宅6戶以上每戶課3.6%的「囤房稅」,建商寬限期為3年。圖/蔡依珍攝
桃園市議會臨時會24日三讀通過《桃園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非自用住宅6戶以上每戶課3.6%的「囤房稅」,建商寬限期為3年。(蔡依珍攝)
 
姚世昌說,為避免差別稅率傷及無辜,明定公有房屋供住家使用、勞工宿舍、公立學校學生宿舍BOT案、公同共有房屋、專供停放車輛使用者,不論戶數仍維持2.4%稅率。
 
修正案從今年7月1日起施行,影響的是明年5月開徵的房屋稅,預計增加1億3000萬稅收,將全數供青年租金補貼使用,不會挪為他用,希望加重持有者負擔而釋出空屋,或加入公益出租人行列。
 
不過牛煦庭不滿建商寬限期,經委員會審查後從市府提案的2年延長到3年,認為囤房稅真正的政策效果,是針對建商沒賣掉的房子加重稅率,讓建商有釋出餘屋的壓力,避免囤積而變相壟斷,動議恢復成市府版本的2年,大會投票最終仍以14比10票通過寬限期3年版本。
 
提案3年期的議員李柏坊直言,建案也有城鄉差距,像是大溪房子不如都市搶手,並非建商刻意囤房,最終恐導致無人敢在偏鄉蓋房,力促完工3年內維持2.4%稅率,超過3年仍有6戶以上未售才採3.6%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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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依珍∕桃園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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