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吳靜君/台北報導
財政部日前找六都與新竹縣、市,討論推動非自住住宅採差別稅率,即俗稱囤房稅,昨立委關切有否政策鼓勵各縣市跟進。財政部長蘇建榮表示,將依照地方政府狀況,包含推動、落實囤房稅、調整房屋稅基等情形列入「稅捐稽徵業務考核」指標中,形成「同儕壓力」督促地方政府。
明年13縣市要調整稅基
財政部找六都與新竹縣、市討論推動囤房稅,以及明年要調整稅基的13縣市,請其慎重考慮調整房屋標準單價和地段率,落實居住正義。該會議逐漸收到成效,除了台北市、宜蘭縣、連江縣非自住住宅已採行差別稅率、台南市已提出方案,議會初審通過;高雄市、桃園市、新竹縣表態,研議參採差別稅率、也考慮跟進推動囤房稅。
蘇建榮昨日到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備詢,立委曾銘宗、林楚茵、郭國文、張其祿、邱顯智等,都關心囤房稅推動問題。
林楚茵問及,中央政府是否有更多手段、政策鼓勵地方政府願意跟進(推動囤房稅、調整房屋稅基)?蘇建榮表示,現在財政部每年都有稅捐稽徵業務考核,這對地方政府是相當重要的,等於是地方政府稅捐機關一年努力與成果,是否獲得財政部肯定。
他進一步透露,某一個縣市因為調降地價稅,稅捐稽徵業務考核被評定很低,就來抗議。這也顯示,納入稅捐稽徵業務考核可形成同儕之間的比較壓力,促進地方政府推動囤房稅、調整稅基。
囤房稅上限可達4.68%
曾銘宗關心針對囤房稅最高上限3.6%是否要再調高?邱顯智則關心是否要依據全國總歸戶?
蘇建榮表示,是否要再調整稅率,現在還在徵詢當中,不過依據地方政府稅法通則,已經授權囤房稅率上限還可加徵30%的空間,等於最高可以達到4.68%,若地方政府要加徵,財政部不會反對。
至於依據全國總歸戶來考量囤房稅,會形成很大的稽徵成本、負荷過重,也會釀成地方政府間搶稅,他認為應該仔細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