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徐偉真/台北即時報導
立法院三讀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修正案,延長原定今年5月到期的容積獎勵時程,並新增規模容積獎勵項目,未來容積獎勵再延長5年,但獎勵百分比從第3年10%,逐年遞減,至於規模容積獎勵授權內政部訂定施行細則。
三讀通過條文明定,危老條例施行後一定期間內的重建計畫,在施行後3年內,各該建築基地基準容積10%,但自第4年後,容積獎勵陸逐年遞減為8%、6%、4%、2%,直至第8年起調整為1%。
立法院三讀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修正案。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此外,條文也增訂規模容積獎勵項目,危老建築物基地加計合併鄰地面積達200平方公尺者,給予基準容積2%獎勵,每增加100平方公尺,另給予基準容積0.5%獎勵。不過,時程與規模容積獎勵,兩者合計不得超過基準容積10%的額度上限。
台灣民眾黨立委張其祿說,危老建築問題解決進度緩慢,政府不應該等重大災難發生時才面對,目前全國30年以上的老舊房屋超過410萬戶,佔全國房屋約47%,其中還有很多是40、50年以上的老屋;民進黨立委湯蕙禎說,台灣進入「房屋高齡化」社會,幾乎每兩戶就有一戶是老舊建築,容積獎勵實在有必要放寬。
民進黨立委江永昌說,修法後各地主整合土地面積範圍擴大的意願,使都市市容更完整,避免小基地整合破壞都市景觀或影響公安的疑慮,延長時程獎勵有助提升民眾申請意願並幫助加速重建整合危老建築物,再加上規模獎勵,進而關懷高齡化社會以及改善高齡者生活品質,讓民眾居住環境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