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于國欽、許瀚分/台北報導
經濟部原訂4月1日依電價公式調降電價9.56%,但新政府有不同意見,經濟部長鄧振中昨(28)日在立法院表示,除非立法院院會另有決議,否則就必須照過去通過的公式繼續執行,經濟部最晚將於本周三公告調降電價。
照制度走 最晚周三公告
新政府內定政務委員張景森於上周五拜訪經濟部長鄧振中,希望將4月1日調降電價一事延至5月20日新政府執政後再決定,此消息連日來引起各界關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日審中油、台糖預算時,不少立委詢問鄧振中看法。
鄧振中說,依憲政架構,行政院要對立法院負責,也要受立法院監督,如立法院有不同決議,並在立法院院會做適當的處理,行政院當然要遵照執行。
不過,鄧振中進一步表示,目前情況是,除非立法院院會另有決議,否則就必須照過去通過的公式繼續執行,在4月1日調降電價,經濟部會展開公告作業,讓程序往前走,最晚於周三公告調降電價。
針對4月1日調降電價方案的風波,昨日經委會國民黨立委聯署四項臨時提案,要求經濟部依法調降電價,以符合民眾期盼。而民進黨對此議題並沒有任何提案。
民進黨立委黃偉哲要鄧振中還原當日情況,鄧振中說,針對4月1日調降電價方案,張景森與他晤談了一個小時,並認為部長有權限將方案退回能源局。
想修正 須回到立法院
對此,黃偉哲問:「經濟部還有回旋空間嗎?」鄧振中說:「目前的情況,經濟部已沒有行政裁量空間,這問題仍得回到立院院會決議才能暫緩執行。」黃偉哲也認為這公式是立院通過的,想修正必須回到立法院,立法院自己要承擔。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詢問,如立法院院會於4月底前針對電價公式有新提議獲通過,回溯來得及嗎?鄧振中表示,工業用戶的帳單是公告後1個月後收到、民生用電帳單是2個月後收到,技術上是有空間辦得到的,但未來還是要看立法院院會怎麼決議。
鄧振中於會後接受訪問時表示,最好是照著制度走,才能建立對制度的信心,當然有不同意見可討論,若要變更也應該走程序,這樣政府與民間的信任關係,才可以更加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