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潔玲/台北報導
電價審議委員會今日下午開會,拍板電價降幅與台電超額盈餘方案,4月開始實施新電價;此次調整會可能成為去年4月新版電價公式上路後,降幅最高的一次。
電價審議委員會委員包括工商及消費團體四位、學者專家九位,以及機關代表能源局、國營會、國發會、行政院消保會等產官學界18人。經濟部能源局表示,由於公式中採用國際油價走勢,原油價格以每桶40美元左右估算,在去年下半年開始油價持續下跌之下,新電價一定是有感降價。
102年每度平均電價為2.8945元、103年則為3.1139元,而在新版電價公式去年4月上路後,去年4月、10月電價降幅分別為7.34%、2.33%,每度平均電價依序為2.8852元、2.8181元。而此次有委員預估降幅將在5%~9%不等,上看9%。
此次電價降幅上看9%,預估為5~9%之間,電價審議委員之一、成功大學法律系教授許忠信表示,由於國際燃料價格下跌,加上台電向民營電廠購電合約修訂每年節省下的成本等來估算,預估此次降幅為5%~9%。
也有專家學者委員估算,若是台電的超額盈餘約300~400億全數回饋民眾,電價降幅更有機會達到13~14%,但仍以委員討論結果是否有共識為準,也可能投票決定。
台電超額盈餘處理方案也是今日討論重點,方案包括回饋民眾、設立平準基金、推動綠能,亦或是彌補台電累積虧損。有委員認為,新版電價公式就是希望彌補台電累積虧損,若去年超額盈餘再度彌補虧損,等於雙重彌補,應朝其他方式進行。
若將盈餘全數納入平準基金,有委員認為,多退少補若都由平準基金買單,屆時電價調幅就會不夠精準,委員會也喪失作用,因此建議一部分回饋民眾,一部分設置平準基金,或是一部分推動綠能建設等。
電價公式到明年1月屆滿兩年,依規定可重新檢討,雖然10月仍採用該電價公式,但經濟部已經計畫著手檢討公式優劣,5、6月由台電及委員提出修正意見,包括是否公式增加營業外損益,以及降幅是否設下限等,希望送立院9月新會期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