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徐白櫻/綜合報導
歷經多年抗爭,拉瓦克住戶陸續遷離,僅11戶向法院提訴訟。高雄市政府依「拉瓦克部落異地安置計畫書」擇定鳳山部分「市19」用地為安置基地,以設定50年地上權方式由族人自力造屋,蔣姓住戶感慨說「這個決議若早20年就好了」,現在國宅房租為3500元,日後搬遷造屋可能無力負擔房貸,他年紀大了,搬不搬都為難。
高市都市計畫委員會本月審議通過鳳山「市19」用地安置拉瓦克居民,新聚落在中崙社區,附近還有社宅「中民安居」及大林蒲遷村安置地。高市原民會指出,安置基地的地目已變更為住宅區及廣場用地,以設定地上權方式交由族人自力造屋,保障居住、文化及生存權,顧及集居文化傳承需求,另規畫原住民文化意象廣場。
「如果早20年多好,現在已沒有能力繳蓋房子的貸款」,拉瓦克住戶蔣福祥說,現在國宅租金僅3500元,家中主要經濟支柱是38歲兒子,他年紀大了,很猶豫要不要去住。
原民會主委阿布斯表示,市府會媒合高雄銀行提供優惠貸款,銜接期間有租屋津貼,搬家也有協助。因怕族人不想住公寓大樓或社會住宅,決議由住戶營造自己心中理想的部落樣態,預計以1年半至2年時間完成規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