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林孟潔/台北報導
一名歐姓房東出租台北市中山區的套房給吳姓女房客,但套房陽台加裝鋁窗,瓦斯熱水器也沒有強制排氣功能,吳女多次洗澡昏倒,要求加裝強制排氣設備,被他拒絕。吳女前年和王姓男友在浴室洗澡,因熱水器瓦斯燃燒不完全產生一氧化碳,兩人窒息而死;王男父母求償,台北地方法院判歐應賠償453萬餘元,可上訴。
歐姓房東除收租外,偶爾從事機場接送服務,他出租3處套房,其中吳女2011年9月30日就承租。刑事部分,歐一、二審被判1年徒刑,案件上訴中。
一對情侶向房東反映要求加裝強制排氣設備遭拒,前年因熱水器瓦斯燃燒不完全產生一氧化碳,兩人窒息而死,法院判房東應賠償453萬餘元,可上訴。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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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部分,王男父母主張,歐明知道套防陽台加裝鋁窗,影響空氣流通,瓦斯熱水器也沒有強制排氣功能,卻仍把套房、熱水器提供給吳女使用,吳女2016年曾打電話要求加裝強制排氣設備,卻被歐拒絕,直到2017年2月26日晚間,吳女和兒子在浴室洗澡,因熱水器燃燒瓦斯不完全,產生一氧化碳無法排出,導致吳女、兒子身亡,要求賠償扶養費、喪葬費、慰撫金等共847萬餘元。
歐姓房東抗辯,王男父母名下有足夠財產,並非「不能維持生活」,因此不能請求賠償扶養費;他因財產被假扣押,未能和王男父母和解,認為對方請求慰撫金額過高,應該酌減。
他認為,吳女、王男沒有妥善整理套房陽台衣櫃和雜物,導致窗戶被遮蔽,影響空氣流通,也沒有敞開鋁窗、保持通風,才會發生事故,吳女、王男也有過失。
法官認為,歐改裝其他動力熱水器、強制排氣型熱水器或加裝排氣管、排氣風機都很簡單,並無不能注意情事,他卻不改善,已經違反消防法,認為他應負賠償責任。
另依照證人證述,吳女一直說「常常在冬天洗澡洗到昏倒」,懷疑熱水器問題,有請大台北瓦斯等人查看,來看的人說要裝強制排氣。吳女曾打電話給房東,但房東只願意付修熱水器的錢,不願意加裝強制排氣。
法院考量,歐沒注意提供的熱水器設備和環境的安全,害死兩命,但王男也有疏忽、沒將鋁窗敞開保持通風,應負10%過失責任,歐則應負90%,判歐應賠償453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