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石文南/台北報導
文林苑都更案實施者樂揚建設經理戴昇益昨日表示,工地上的組合屋拆除後,樂揚將盡快動工,趕快把房子蓋好,將屋子交給同意戶,甚至是王家。樂揚建設委任律師許獻進也證實,延遲完工損失不貲,將向王家求償1億元。
樂揚建設告組合屋「無權占有」工地一案,一審判決樂揚勝訴。(好房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戴昇益表示,樂揚建設告組合屋「無權占有」工地一案,一審判決樂揚勝訴。王耀德昨自行拆除組合屋的動作,對法律、文林苑同意戶、都更都是守法的好事,樂揚也是昨日一早才知道王耀德自行拆屋的事。
戴昇益說,王耀德自行拆除組合屋是遵守判決、尊重判決的作法;組合屋阻撓了工地工程的進行,只是連累、拖累了等著回家的同意戶而已。
戴昇益表示,樂揚確實將對王家提出「損害賠償」的法律行動。樂揚建設委任律師許獻進表示,目前先給王家一份律師函「損害賠償」是求償1億元。其中,先部分求償5000多萬元,包括同意戶的補貼款租金、工地貸款等項目;另還有保全人員費用、樂揚賣給購買戶都遲延完工所須賠償費用,大約也要是5000萬元。最近將對王家提此一訴訟。
戴昇益強調,樂揚建設擁有工地的管理權,將工地周邊圍起圍籬是合法的。工地圍籬貼著字條:「本工地未經同意不得擅自進入,否則將依《刑法》強制罪及侵入住居等罪依法究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