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黃有容/台北報導
大同16日晚間突然宣布旗下子公司綠能解散,金管會表示,共6家國銀債權餘額共36.33億元,超過5成沒有擔保品,預估可能損失達14.54億元,包括京城銀、華南銀、台銀、兆豐銀、彰銀和安泰銀。
據金管會了解,綠能目前對6家銀行有欠款,分別是京城銀28.93億元最多,其次為華南銀的2.55億元、台銀2.44億元、兆豐銀1.83億元、彰銀0.3億元和安泰銀,總計36.33億元。其中,僅41.82%有擔保品,已提列備抵呆帳共9.91億元,金管會表示,預估可能損失金額高達14.54億元。
圖為中山北路大同總公司。(中時報系資料照片)
銀行局指出,後續各家銀行將再依據有無擔保品,和債權損失狀況,提列備抵呆帳。
另外,陸資龍峰集團今年初遭金管會查出曾3度繞道,用人頭透過5個香港外資券商買進大同股票,遭金管會裁罰,證期局表示,被金管會查到的18.01%股份目前已經全部出清完畢。罰鍰部份尚未繳納,行政處分由司法部行政執行署負責執行。
據金管會調查,龍峰從2017年2月到2018年3月間,利用數個人頭,透過包括永豐證亞洲、元大證香港、大華繼顯證、帕米爾斯資本、金英證香港等5家外資帳戶,共買進18.01%大同股份,陸資違規投資處60萬元罰鍰,並停止股東權利,限期於6個月內出清持股;買賣未申報並持股超過10%,違反《證交法》處342萬元罰鍰。